打工7年后,她开始感觉身体不适。在家乡,她被劳动卫生机构鉴定为职业病,患“再生障碍性贫血”。但在打工的地方,她却被相关部门诊断为“非职业病”。如今,为治病,她医药费已花了20多万元——
深圳外来妹不满鉴定结论状告行政机关

法明 图
“四年了,该给我一个说法了吧?我希望在我生命最后的日子里,法律能够给我一个公正!”获悉自己状告深圳市卫生局的案子终于开庭了,已接到数次病危通知的胡旭容躺在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的病床上,脸上露出稍许欣慰的笑容。
打工7年,诊断“再障”
在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住院大楼807室,生命垂危的胡旭容躺在这里已经几年了。
今年32岁的胡旭容来自四川仁寿县,2000年3月入职宝安区一家电业制品厂工作。胡旭容说,她的噩梦就从这里开始了。没有接受过任何安全培训,每天都要长时间接触洗板液(一种有机溶液),厂方从来没有告诉她这是有毒化学品。
“每天就在密闭的车间里工作,没有戴手套和口罩,直接用手接触液体,有机溶液经常会洒在手上和脸上,味道极其难闻。在后来的两年时间里,我总是感到心悸、畏寒、发热、恶心、头晕乏力,渐渐地,我开始手脚冰凉,像死人一样,直到那时我才开始感到恐惧……”胡旭容说。
2007年9月25日,胡旭容在车间上夜班,第二天早上7时下班,然后回家休息。两个小时后,她醒来时发现自己发起了高烧,随后出现咳血、乏力、恶心和呕吐现象。胡旭容赶到深圳宝安区人民医院看病,医生说是骨髓中的粒细胞中毒改变,诊断为再生障碍性贫血。
两地鉴定,结果迥异
胡旭容后来到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治疗,但病情还是不见好转,且不断恶化,说话也变得有气无力,甚至下地走路都很困难。2007年底,她回到老家,在四川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院进行门诊治疗。2008年9月,该医院医生将其定性为“疑似苯中毒引起障碍性贫血”。
胡旭容回忆,当时医生误以为她在四川的工厂上班,连说她这是职业病,应赶紧治疗。胡旭容这时才知道病情的严重性,于是返回深圳为自己讨公道。
自2008年10月,胡旭容向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提出申请职业病诊断,未被受理。后在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的干预下,申请得到受理,但最后依据沙井卫生监督所开具的数份检测报告,却作出了非职业病的诊断结论。
胡旭容说:“2008年11月11日,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依据一份工厂车间空气采样检测报告,认定我工作的车间不存在苯系物危害,这份出自2008年的检测报告能证明我多年前在这里工作的环境情况吗?”
据胡旭容说,2005年12月9日至2006年2月9日,她在这家企业B栋4楼PCBA车间从事初检工作,接触的是胶水(白色)。2006年2月10日至2007年9月26日,她在该厂PCBA车间从事执锡工作,接触无铅锡线和产品上残留松香渣、白胶等。
维权再难,也要坚持
在胡旭容看来,检测报告疑点重重。在解决问题无望的情况下,2011年4月,胡旭容将原深圳市卫生局(注:2009年7月,深圳市政府机构改革,不再保留深圳市卫生局,原深圳市卫生局职责划入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告上法庭。分别起诉其深卫信函《56号》答复属于违法、行政不作为,均已被罗湖区法院受理。
胡旭容认为,她提供的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等各大医院的体检表都排除了她的疾病是由自身原因引起的可能。而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在排除其他致病因素后,应当诊断为职业病。
深圳市卫生局法规处有关负责人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不存在行政不作为。
如果无法鉴定为职业病,胡旭容就不能获得任何赔偿。如今,胡旭容为治病花去了20多万元钱,已经负债累累。她的病情还在进一步恶化,已经被医院下达了数次病危通知书。我希望在我生命最后的日子里,法律能够给我一个公正!”胡旭容说。
此案仍在审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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