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总跟踪考核工资协商
《工人日报》(2011年08月29日 002版)
本报讯(记者叶小钟 实习生郑晓莎)广东省中山市总工会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加大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议签订和履约的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实施动态跟踪考核,并将是否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各项评先评优的条件,实行一票否决。
据悉,截至6月底,中山市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企业达3977家,覆盖职工28万多人。市总提出,到年底,确保60%的建会企业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落户中山的世界500强企业建制率达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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