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表彰百余见义勇为者
14年确认2366见义勇为人员,发放资金1800万元
《工人日报》(2011年08月20日 05版)
本报讯(记者彭冰)抢救跳江男青年、抓捕抢车嫌犯……今年37岁的出租车司机王锡义多年来坚持见义勇为,仅在松花江中救人就有10次。在日前召开的吉林省第五次见义勇为表彰大会上,103名像王锡义这样的见义勇为模范、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积极分子受到隆重表彰,从省委书记孙政才、省长王儒林手中接过了沉甸甸的奖牌。
记者从会上获悉,近14年来,吉林省已确认见义勇为人员2366人,累计发放见义勇为资金1800余万元,并为30名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庭协调解决了住房困难,为22名见义勇为人员及子女解决了就业问题,为250名见义勇为人员及子女办理了中、高考加分待遇。
据了解,为确保英雄伤身不伤心、流血不流泪,2004年,吉林省颁布实施了该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省委、省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相继制定出台了10余部配套规范性文件,并通过大力构建“三位一体”组织机构模式,即: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行政机构)、见义勇为基金会(社会组织)、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政府组织),形成了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的长效机制,有力弘扬了见义勇为精神,形成了人人争当见义勇为英雄的社会风尚。自2006年以来,该省积极参加全国十大见义勇为好司机评选表彰活动,连续五届获得全部奖项,是全国唯一实现“五连冠”的省份。
截至目前,吉林省共有见义勇为基金约4000余万元,省财政除按规定补充省见义勇为基金本金外,还按规定划拨表彰大会专项经费,省慈善总会每年度也为其划拨见义勇为补充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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