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委常委、省总工会主席赵国红提出
用好用足党政赋予工会的资源和手段
本报讯 (记者顾威)辽宁省委常委、省总工会主席赵国红在8月2日召开的“辽宁省工会贯彻落实‘全省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座谈会”上提出,用好用足党政赋予工会的资源和手段,实现三个“最大化”,即促进党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主导作用最大化;促进劳动法律法规政策体系的保障作用最大化;促进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调处作用最大化。
赵国红提出,要充分发挥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积极主动作用。工会的积极主动作用应该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在党政有领导、有主导、有要求的情况下,工会要积极参与,主动配合,推动落实;另一方面,在涉及协调劳动关系的一些具体工作上,比如基层建会、工资协商、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等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工会要主动作为,创造性地工作,发挥牵头作用。特别是市总工会主席作为市委常委,要注重发挥好常委的沟通、协调和推动作用。当前要积极推动各地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期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意见》,适时召开专门会议,制定具体措施。推动各级党政尽快建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领导机构。推动各级党委建立听取汇报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推动建立健全市县工会与同级政府联席会议制度、列席政府相关常务会议制度,向人大、政协通报工作情况制度,普遍建立领导负责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赵国红强调,要认真研究当前和谐劳动关系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难点,推动出台职工权益保障、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劳务派遣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促进完善劳动法律法规政策体系。要建立工会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制度,反映职工诉求,提出立法建议。建立与人社部门联合监察、重大案件通报等工作制度,推动形成劳动监督监察联动机制,使违法行为及时得到有效查处,职工各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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