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一派出所设“家暴档案” 为家庭暴力留“案底”
《工人日报》(2011年08月14日 001版)
据新华社沈阳8月13日电 (记者于力)伤情记录、调解记录、回访记录……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五里河派出所为辖区内57个有家庭暴力历史的家庭设立了“家暴档案”,当事人的“劣迹”被记录在案,一方面对当事人起到警示作用可以有效预防家庭暴力,一方面作为证据可以更好地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2009年,五里河派出所副所长鲁振伟参加由全国妇联、中国法学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举办的“警察干预家庭暴力研讨会”受到启发,提出派出所对存在暴力的家庭,一定要通过警方力量依法干预进去。鲁振伟说:“通常警察的职责仅仅是接到报警后及时制止家庭暴力,现在我们通过设立家暴档案,为当事人留下‘案底’,可以起到警示作用,作为证据,还可以对无法忍受家庭暴力而走上法庭的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进行有效的保护,这实际上也是公安工作进行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尝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