晒“三公” 让百姓读懂很重要
专家指出,当前最重要的是抓紧修改预算法,确保“三公”经费公开不流于形式

国务院关于2010年中央决算的报告显示,2010年中央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的“三公”经费支出合计94.7亿元。其中,出国(境)经费17.73亿元,车辆购置及运行费61.69亿元,公务接待费15.28亿元。中央政府率先公开“三公”经费,被认为是财政信息公开的重大突破。 图片来源:新华社
近来,“三公”经费是社会公众持续关注的一个热点。
截止到8月4日,在国务院两次要求中央各部门要向社会公开“三公”经费支出后,已经有90余个中央部门公布了2010年的“三公”经费开支,但仍有多个部门尚未公布。
这距离国务院要求的6月底前公布的期限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
治理“三公”消费前提是支出公开
所谓“三公”经费,是指中央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在今年全国两会召开之前,“三公经费”就已经成为网络热词。
2月27日,温总理在回答一位网友“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现象为什么管不住?治理三公消费真的那么难吗”的问题时表示:应该管得住,必须管得住。其实,我们能够做到,最根本的是两条,第一条就是公开透明,就要让任何一项行政性支出都进入预算,而且公开让群众知道,接受群众监督;第二条就是民主监督。只有民主才不会人亡政息。
3月23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在2009年和2010年大幅压缩的基础上,2011年继续压缩中央部门“三公”经费预算,今年6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中央财政决算时,将中央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纳入报告内容,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按照国务院的这一要求,一共有98个中央部门要公开部门决算。
4月14日,科技部率先公布“三公”经费预算:“2011年,科技部用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项经费预算4018.72万元”。
尽管科技部在公开的支出说明中,涉及“三公”经费的内容仅有上文所述的50个字,对经费如何使用、经费使用的效果等均未做任何说明和解释,但由于该部首先作出“表率”,依然受到来自媒体和公众的褒奖。
有专家认为,科技部此举意味着我国“三公”费用逐渐迈向透明化。
进入6月,一些中央部门开始步科技部后尘加入“三公”经费公开行列。
“三公”经费晒了百姓却没太看懂 尽管一些部门或许并不是特别情愿公开自己的“三公”秘密,但进入7月后,越来越多的中央部门加入到了公开者的行列。
截至8月4日,已经有90余个部门公开了自己的“三公”经费开支情况,没有公开的仅剩下几个部门。
但一个现象再次引发热议——已经公开的一些“三公”经费报表罗列了大量数字,但没有必要的解释说明,让人看不明白;也有的部门公开“三公”经费仅有寥寥数语,因此被网友戏称为“天书”;有的部门即使公布了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但在科目名称中找不到公务接待等三项经费,因此无法看出“三公经费”数据是怎么算出来的……
一时之间,“雾里看花”成了不少人对某些中央部门“三公”经费开支账本的“读后感”。
7月6日,温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再次强调,对“三公”经费支出等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内容要公开得更详细。
7月11日,审计署公布的去年“三公”经费预决算和今年“三公”经费预算让人“眼前一亮”。因为该账目较为详细,被不少媒体评价为给别的单位“树立了标杆”。
同样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一项,审计署公布的“三公”经费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已经明确地把车辆购置和车辆运行维护分开公开。其中,车辆购置支出为115万元,车辆运行维护支出为1114.65万元。
与之相比,商务部的公布内容却模糊了许多。在该部的“三公”经费支出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64.4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部机关车辆购置由上级主管业务单位统一配置。”
上海财经大学财政系主任蒋洪认为,把账单公开让大家看,要比单纯去谈遏制“三公”消费好。如果政府预算大家都能看明白,官员就不敢随便花老百姓的钱。
另外,从已经公开的去年“三公”经费决算数字看,各部门数额高低不等、差距甚大。低的如国家信访局的98.25万元,高的如国家税务总局(含国税系统)的21.6亿多元,应当怎么评判“三公”经费的高低?
信息越详细,质疑就会越少。有专家建议,为了便于公众理解,在公布“三公”经费时应介绍本部门工作性质和具体事项。
“三公”晒得不好该有问责机制
如果用国务院的相关决定来考量各中央部门的实际公开行动,不难看出很多部门的公开都迟到了。然而,由于“三公”经费公开本身并没有法律的规定,而是属于国务院对自己所属部门的“严格要求”,所以即便不公开或者是公开的内容百姓看不懂,事实上并没有法律规定的问责机制。
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新华网一项“公款消费存在哪些问题”的调查显示:有超过52.3%的受调查者认为是“问责机制不够完善“;31.2%的人认为“不够节俭,浪费严重”;16.5%的人认为“不够透明,难以监督”。
一些专家也认为,“三公”经费不是只公开就万事大吉,更重要的是在公开后加强审核和监督。他们建议,中央部门“三公”经费公开后,审计部门应该介入,就公布情况进行核实和评析,并就公开方式和内容提出完善建议,特别对公布的格式、细化的程度、说明的内容等都应详细规定,回应公众期待,确保大家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北京大学教授刘剑文说:“财政预算公开不仅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大进步,也是社会民主进步的体现,是政府与公众之间良性沟通与互动的体现,有利于公众行使政府财权监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三公’经费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化的必然结果。”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认为,第一步的迈出值得肯定,但社会公众对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表达,也为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有网友甚至直言,目前的当务之急,是给晒“三公”定规矩。譬如,中央部门及各级政府的“三公”以及各项财政预算,必须在每年的某月某日前公布,同时,对所公布内容涉及哪些科目类项,皆须一一明确规范,详细列出,否则,即违法;另外,法律还应该明确如何问责。
如此,才能让晒“三公”更加取信于民。
东北财经大学党委书记艾洪德建议,要充分重视这次“三公”经费公开过程中的公众意见,及时收集整理、分析研判,为进一步做好“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提供思路,同时也为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参考,形成从政府部门到公众再到政府部门的信息循环机制,有效提高信息公开的实际效果。
在关注操作层面工作的同时,一些业内人士也将关注点集中在如何从制度和法律层面,为这项工作提供保障。刘剑文指出:“当前,最重要的是抓紧修改预算法,确保‘三公’经费公开不流于形式,把这个来之不易的成果有成效地坚持下去。”
据新华社报道,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今年将对预算法进行修改,修改内容将涉及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规范预算执行以及增强预算监督的严肃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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