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话直说】“醉翁之意” 不在榨菜
王孝武
《工人日报》(2011年08月04日 03版)
涪陵榨菜集团生产的600克装“沉香”榨菜要价2200元。如此“天价榨菜”从何而来?成本究竟几何?调查发现,天价榨菜的生产地点并非活水流淌的江底,而是一个水波不兴的小水潭,每600克沉香榨菜成本最多为4元。(见8月2日《楚天都市报》)
当人们尚在对重庆一公斤400元的天价牛肉瞠目结舌时,涪陵榨菜集团2200元一包的榨菜又来挑战公众神经。这样的榨菜,普通百姓显然吃不起,但这并不影响它走俏,因为生产厂家本来就醉翁之意不在榨菜。
与其说人家卖的是榨菜,倒不如说人家卖的是包装盒里的一个小银碗和一双银筷子——比起成本最多4元的榨菜,这价值数百元的银碗银筷,恐怕才是“天价榨菜”的最大卖点。
明眼人都清楚,购买这包裹着银子的榨菜,八成是用来送礼的。表面上,送礼人送了包榨菜,说起来既不违法又不违纪,而实际上,收礼人收到的却是银碗银筷,实惠得很。于是乎,送礼人送得甘心,收礼人收得利索,双方皆大欢喜。
说到底,“天价榨菜”不过是“天价香烟”、“天价月饼”、“天价粽子”等天价消费品的改版,有“疑似礼品”的嫌疑。只要行贿受贿的现象得不到根本遏制,类似的天价消费品就会按起葫芦起了瓢。
因此,杜绝“天价榨菜”,要从源头上坚定不移地依法打击行贿受贿,使天价消费品的灰色市场失去生存的土壤。当然,对于生产“天价榨菜”的厂家也应依法加强管理,不能让它挂着羊头卖狗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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