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三级工会联手化解工伤赔偿纠纷
《工人日报》(2011年08月03日 07版)
本报讯 7月29日,泉州市三级工会圆满协调一起工伤赔偿纠纷案。企业支付受伤职工残疾赔偿金、治疗金等合计人民币100万元,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
5月23日8时,晋江市新塘街道某建材厂职工刘国辉在操作砖机时,双腿被卷入螺旋机中。由于下肢严重感染,泉州180医院将其高位截肢。期间的治疗、护理费用,由企业支付。
7月14日,刘国辉出院,但断肢神经疼痛。刘国辉来自四川南充,与妻子在晋江结伴务工。他的妻子没有工作,儿子今年刚考上大学,家中还有老人需要赡养,他的工伤导致家庭失去支柱。他哥哥从四川赶到泉州,在晋江新塘街道工会的帮助下,与企业共同协商解决方案。
7月25日,泉州、晋江、新塘三级工会以及新塘街道劳务站,协调解决刘国辉的工伤赔偿问题。经多轮协调,企业最终同意支付刘国辉残疾赔偿金、护理费、假肢安装、维护费等共计人民币100万元(包括住院治疗费、护理费20万元,已由企业支付),并于 7月29日 和 8月10日 之前,分两次给予付清。
7月29日,刘国辉在泉州、晋江两级工会的帮助下,领到40万元赔偿金,剩下的40万元将在 8月10日前支付。泉州、晋江两级工会成功化解了一起赔偿纠纷,维护了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还给予刘国辉困难职工救助款2万元。
(傅乔成 危金海 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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