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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08月01日 星期一

经济适用住房可以转卖吗?

《工人日报》(2011年08月01日 07版)

有限产权转卖“受限” 漫画李法明

我是一名下岗职工,今年年初我购买了一套经济适用住房,此前已经交了10万元预付房款,剩余部分我们通过向银行按揭贷款支付。

因为我父母一直随我居住,这套一居室的经济适用房显得面积太小,不够我们一家三代居住,我就萌生了把这套房卖了,重新买一套更大的商品房的想法。但有的人跟我说,经济适用房不能随便转卖。

请问,我能将该房转卖给他人吗?读者林风

林风:

经济适用住房不能随便转让处理。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由此可见,你所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系政策性住房,你只拥有有限产权,在取得完全产权前,你不得出售、出租、出借,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用途,如果你确需转让,只能由政府进行回购。

程永杰 李自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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