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工人日报 2011年08月01日 星期一

早在1989年公安部就颁布了 《关于停止生产、销售电击、强光、催泪等保安防卫器械的通知》,而后又颁布了《关于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仿真手枪式电击器的通知》,规定要求对这类器械严格管理,“不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持有,也一律禁止邮寄。”然而, 这类器械至今在网上可以随意买到——

购买“防狼器材”谨防触犯法律

本报通讯员 罗雨菱
《工人日报》(2011年08月01日 06版)

法明 图

盛夏热,衣衫薄,不少年轻女性可能经历过这样的尴尬:在拥挤的公共汽车和地铁车厢内,有人趁机向女性实施性骚扰。为了保护自己,一些被冠以“女性防身器材”的防狼喷雾器、高压电击器等,在网上悄然热卖。这类器材具有一定的杀伤力,但网上卖家不问买家用途,且常常打着 “照明产品”的旗号将商品邮寄全国各地。

公安部早在1989年就明令禁售 “防身器材”。 法律界人士更提醒买卖双方:个人非法大量生产或买卖此类器材,可能涉嫌触犯 《刑法》。

现状:网上热卖“防狼器”

日前,笔者在一家知名网站上看到一篇题为 《地铁惊现色狼》的帖子,并附有两张图片:地点发生在上海,图片中可以看到一名中年男子站在一名年轻女孩的身后,男子上身几乎贴在女孩的后背上。帖子上写道:要说高峰时段乘坐地铁遇到这种情况,也不算什么特别,因为地铁车厢内确实人挨人、人挤人。可怪就怪在那个男人没拉扶手,而是直接用手去碰女孩的胸部。到了上海火车站,车厢里空了许多,女孩赶紧转身并从原位上移开,但那个男人还是紧紧贴着她。这名网友提醒大家,“坐一号线时小心这个人,同时也要学会保护自己。”

在帖子后面的跟帖中,很多网友表示自己也遭遇或亲眼目睹过 “色狼”揩油的行为。有一名网友回帖中说: “夏季到了,女性为了防身可以在网络上的保安器材店购买防狼喷雾或高压电击器。”

此帖引起网友的热议,有网友认为随身携带一只防狼喷雾剂,能让自己感到心里踏实些。不少网友也说,曾经买过“防狼器”,就是为了预防不法人员的侵害。但也有不少网友认为,这些 “防狼器”同样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想买就买——“如果把握尺度不当,容易误伤他人。”因此呼吁加强对 “防狼”器具的销售管理。有网友就说,随处可以买到的 “防狼器”, “狼”们也同样可以买到,如此一来 “防卫武器”倒变成了 “狼”作案的工具。

网友的担心并不是空穴来风。

去年3月10日,于小姐就险些因此遭遇不幸。她说,因为好奇,她决定将朋友送给她的防狼喷雾器先在自己身上试用一下。于小姐原本有哮喘病史,喷雾器喷出来的化学药剂一下就使她窒息了,幸好抢救及时,她才捡回了一条命。她表示再不敢使用这种器械了,害怕会伤及无辜。

“网上销售的防狼器还有可能被一些不法分子使用,用来危害社会治安。”警方向笔者介绍说, 2009年,家住广东高新区的罗先生就遇到过两个年轻男子用防狼器中的一种——辣椒水喷雾剂对其攻击,实施抢劫的事。“幸亏罗先生拼命反抗,劫匪才未得逞。”但罗先生眼部、嘴部都因受辣椒水刺激导致长时间红肿,很长时间之后才恢复健康。

警方还介绍说,今年1月9日,湖北武汉汉阳知音东路的一家商铺也遭歹徒抢劫,损失了7000余元财物,警方破案后得知,歹徒使用的武器也是从网上购来的,是供女子用于防身的电击器。

调查:款式多样五花八门

笔者在谷歌搜索上输入 “防狼器”一词,瞬间便搜到426万个结果。这些“防狼器”包括了网友所说的催泪喷雾、高压电棒、报警器等,可谓五花八门。有的甚至还有品牌,其价格从几十元到数百元不等。

笔者随意打开一家名为天意保安器材、号称专门出售 “防狼器材”的网站。网站的产品广告上说其生产销售的喷雾类产品体积小、携带方便,用手轻轻一按,马上就会喷出一股气味强烈的液体,瞬间就可令对方失去抵抗力。一款名为 “现役中号催泪喷雾剂”的产品,称市场价格为100元,网站价格只需60元。在高压电击类产品介绍中,网站更是标榜其所具有的超高电压的特性。

除了这两类产品,该网站还销售电击器、远程防身自卫器等等。

购买:手续简便不问买家

笔者向网站客服询问各类产品的具体用途。据客服介绍,国外警察普遍装备催泪喷雾剂,它的特点是能立刻制止对方的所有动作,被喷到的人双眼泪流不止,喷嚏咳嗽不停,呼吸道如火烧,难受至极, “无论对方有多厉害,都无法抵挡其威力,但是它又不会造成任何伤害,还能为使用者免去所有法律麻烦。”

客服人员还推荐笔者购买一款高压电击类产品,名称是TS2020小黑鹰进口变压式电击器,称 “直击胸部以上,可以直接致人昏迷。”该款产品销售价900元,限时抢购价380元。据客服人员说:“每天都要销出200多件。”

而对于笔者提示购买需要哪些手续的询问时,客服表示:“没啥手续”,“正常付款就行。”

客服人员还表示,除了支付宝交易,大部分地区还可货到付款。客服人员进一步介绍说他们在淘宝上也有网店,但 “淘宝店只是为了方便付款,货品写的名称是可充式手电”,防身器由此变身照明器材了。

当笔者问及这类东西是否属于管制物品、私人购买是否被允许时,客服回答:“用途是防身自卫的话不会有任何问题。”

律师:防“狼”当心触《刑法》

笔者电话采访了上海市一家专业生产防护器材的公司——海盾城市安防技术有限公司的销售经理陈峰。他告诉笔者,其实公安部早在1989年就已经颁布和实施了《公安部关于停止生产、销售电击、强光、催泪等保安防卫器械的通知》,要求对这类器械必须严格管理。而后又颁布的另一个文件 《关于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仿真手枪式电击器的通知》,通知中也曾明确规定: “仿真手枪式电击器和仿真手枪式催泪器均属于仿真手枪类,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销售、持有,各地邮政部门均不得邮寄。各种电击器 (除电警棍外)目前均未列入公安装备,不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持有,也一律禁止邮寄。”

陈峰说:“这两个文件至今仍然有效。因此,应该说任何向私人出售电击器等用具的商家都涉嫌违反了该项法律。”但陈峰表示,虽然公安部早有禁令,但这么些年来,这类产品在暗中违法销售的事从没有间断过。陈锋还说,网上销售的这类商品大多是三无产品,即使有商家自称某某品牌,那也是假的,因为正规生产企业的产品销售受到了严格的监管,他们不敢拿到网上卖。

笔者在网上随意进入了另一家售卖防狼喷雾的网店,询问之下,客服对产品的来源大多说法含糊,只肯回答“进口”、 “国外”。对于生产日期,他表示 “不清楚”。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告诉笔者, “现在市面上或者网上可以购买到的所谓防狼喷雾剂中,确实是三无产品。”

上海民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斌认为,在网络上购买这样的三无产品将面临维权难问题。“如果产品发生爆炸,或者因使用不慎,伤害到他人,消费者索赔将很难。”并且,还有可能面临更严重的法律风险,“比如高压电击器,如果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他人重伤甚至死亡的,厂家也应该负责一部分赔偿责任,但购买 ‘三无’产品发生这类意外事件,消费者将面临极高的法律风险。”

上海汉商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胡海容也指出,女性被骚扰时可以采取一定手段,阻止对方的侵害行为,但如何把握尺度很重要,超过一定程度的自卫就可能构成防卫过当。他说,如果发现自己被骚扰,最好还是寻求身边人员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不要随意乱用所谓的“防狼工具”来自卫。

王斌律师认为,虽然被冠以女性防狼器材的名号,但这些器材的本质就是国家禁止私自买卖的安保器材。“无论是不是真正的警用器材,当地的工商部门或是公安部门都应加强监管与查处。”而如果网友购买到了警用器械,一旦被警方发现将予以没收,同时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若个人非法生产和买卖警用器械时间长、数量大、情节严重的,更涉嫌触犯 《刑法》。

关于中工网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5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