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交运集团打造职工幸福工程
《工人日报》(2011年08月01日 02版)
本报讯 (记者杨明清 通讯员董景舜)山东青岛交运集团在深入推进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同时,全面调高非在岗职工生活费标准,积极打造职工幸福工程。
在最近召开的二届一次职代会上,该集团以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议》的形式,确立了2011年度在岗职工人均工资性收入同比增长16%以上的刚性指标,切实规范了职工特别是女职工的合法权益、职工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关系等方面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本报讯 (记者杨明清 通讯员董景舜)山东青岛交运集团在深入推进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同时,全面调高非在岗职工生活费标准,积极打造职工幸福工程。
在最近召开的二届一次职代会上,该集团以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议》的形式,确立了2011年度在岗职工人均工资性收入同比增长16%以上的刚性指标,切实规范了职工特别是女职工的合法权益、职工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关系等方面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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