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应约者实行“一票否决”
乳山:工资协商助职工合理加薪
《工人日报》(2011年08月01日 02版)
本报讯 (记者杨明清 通讯员赵静 侯永绪)日前,在山东省乳山市总工会会议室内,该市华伟达建筑公司的7名员工代表和3名企业相关负责人,在市总工会主席孙旭光的主持下,就工时、工种薪酬等问题进行协商。
“去年12月刚涨工资,没想到今年还能涨。”会后,该公司员工徐建勇高兴地说,“以前,工资发多少都是厂里说了算,去年工会推行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职工也能和厂里谈工资了。”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为劳动关系双方搭建了一个平等对话的平台,不仅能依法保障职工参与工资分配并取得合理的劳动报酬,让基层职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还有利于企业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增强企业凝聚力,实现双方互利共赢。”孙旭光介绍说。
为进一步推动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乳山市将每年4月定为“工资集体协商推进月”,大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坚持典型示范、试点引路、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引导全市企业与职工依法签订工资集体协议,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分配制度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力争到2012年基本实现全覆盖。
为打破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老板不肯谈、职工不敢谈、工会不会谈的困局,乳山市还成立了一支57人的协商指导员队伍,分片、分行业指导协商,为企业工会提供资料信息、人员培训、代拟文本等服务,不断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质量与实效。对不应约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其参与劳动和谐企业、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评先推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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