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高速公路调价后又现新矛盾
部分地区堵车严重,债务偿还违约风险加剧
本报讯(记者于宛尼)收费高速公路停止、降低收费后,部分路段交通堵塞严重,并可能加剧地方债务偿还违约风险。全国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开展一个月以来,各地积极推进的同时又出现了新问题、新矛盾。这是记者7月28日在交通运输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消息。
6月20日,全国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开始,截至7月上旬,全国已有18个省向五部委办报送本地区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据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何建中介绍,6月28日起,山东省将全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的最低标准由原来的每车次15元、10元统一降低为每车次5元。7月1日起,北京市首都机场高速公路出京方向的小客车收费降低为每车次5元,进京方向一律免费。7月1日起,山西省停止了一级经营性收费公路太榆路(太原—榆次)的收费。
但随着高速公路收费降低或出取消,部分部段开始出现堵车现象,如北京机场高速。对此,何建中表示,公路收费的功能之一是控制车流量,优化交通方式,针对降低收费后出现堵车的问题,北京市政府已经加紧修建外环公路。
除堵车现象外,高速公路债务偿还开始出现困难。4月,云南公路开发公司向债权银行发出“风险提示函”,表示“即日起,只付息不还本”。紧接着,陕西高速、湖南高速、重庆高速相继报出资产负债率超过或接近75%的上限,其中陕西高速和湖南高速资产负债率已高达88%和79.92%。一时间,各地银行密切关注全国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并纷纷降低高速公路项目贷款评级,个别地区停止新建公路贷款项目。
据交通部调查显示,目前我国高速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主要是国家拨款补助、国债专项资金、上市公司社会募集资金、民间企业参股投资以及银行贷款等。资金70%来自银行贷款,抵押物为公路收费权。倘若停止收费,地方融资平台面临资不抵债的风险,万亿元不良资产或将拖垮银行。
何建中承认,专项清理工作另一目的为摸清各地高速公路负债率,测试债务风险,并为研究制定加强收费公路管理、降低收费标准的长效机制和政策措施提供依据。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李长安认为:“在还款压力下,地方财政对高速公路形成依赖,一些地方融资平台的性质从公共项目逐渐向商业性、盈利性扩展,而为了弥补资金不足、尽快回收投资,公共服务领域的高收费、乱收费,已经偏离了公共产品的服务免费和低收费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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