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路上】权利之神对他的眷顾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马蒂亚·森是在政治哲学和经济学参天如云的两座森林中出神入化穿行的第一人。他把人的潜能是否得以最大限度的发挥,从而在社会选择中得到实现,归结为自由作为人的基本权利的“有无”和“多少”。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有人(森的名著《理性与自由》译者李风华)认为,森“实现了对传统福利经济学的最关键的决裂”,将自由这个概念引入了福利经济学与社会选择,从而实现了政治哲学与经济学的“对话”。
与学者阿马蒂亚·森追寻的目标一致而路径不一样,北京市“地铁建设青年专家”王景斌则在用自己的行迹来证实政治哲学和经济学这二者其实可以“对话”并“拥抱”。
这个观点并非空穴来风,王景斌的人生转折点建立在几次权利的充分实现上。
1995年,作为石家庄铁道学院隧道工程专业学生,王景斌来中铁十六局集团四公司地铁段承建的北京地铁王府井车站实习。
一年的实习期满时,段长竟主动向这个学生娃开出了优惠条件:在王景斌返校一年期间,地铁段每月向他提供200元生活费,条件是王景斌毕业后,还要回到地铁段,与地铁段签约。这每月的200块钱,可以理解为是地铁段给王景斌的“信用额度”,是牵挂,也是柔性的“束缚”,更是对他一个学生娃存在价值的背书。
2007年9月,十六局集团承揽到进入成都铁路局的第一项国铁大项目——六沾铁路W3标项目,在集团公司召开的项目经理和总工公开竞聘会上,作为陪同竞聘的王景斌,“因为针对工程的见解切中要害,当即引起了领导和评委注意”,出人意料地担任了该项目的总工程师。
是岁,他刚过而立,是一个男人酬壮志、建功业的黄金年轮。
此前,王景斌诚然也有揽下这个“瓷器活”的“金刚钻”,问题是,如果他不是这个项目的“总工程师”,30挂零的他,有多大的话语权和决策权?
担纲如此重要的项目总工,王景斌的“运气”来自于两个方面,一个是他自己的天赋、辛苦、历练,一个就是客观上十六局有关领导给他的机遇,使他的权利得以实现。
说到机遇,又要和森扯上关系。
在森的观点中,他认为人的贫穷不是物质的匮乏,而是权利的匮乏,“贫困必须被视为基本可行能力的被剥夺,而不仅仅是收入低下。”就千千万万和王景斌一样的人而言,他们的“贫困”表现,或许不是货币形式,而是他自己的能力不能在最佳时间和部位自然显现出来,最终赍志而殁。
但可喜的却是,在一个中国传统文化中最看好的年龄段,在那个十分重要的岗位,王景斌实现了自己的价值。
继六沾铁路W3标项目之后,王景斌“笔落惊风雨”的另一大手笔是他在成渝客专铁路四公司管区内资阳沱江多线特大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后,提前14天在汛期前使特大桥位于河道边的两座主桥墩露出水面。
就表象看,这两个成就,最终成就了王景斌自己,然而,就实质来看,成就王景斌的,还是基于自由选择之上的权利之神对他的眷顾。
这里,不应当“中国式”地把王景斌所得到的权利率直地理解为是领导的垂青和恩施,或者按传统惯性,解读为“任人唯贤”——在中国的传统文化景深里,“任人唯贤”实质还是施舍,而在森的西方文化视野里,“权利”是天赋的。
同样是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的米尔顿·弗里德曼认为“机会平等”的实质就是“前途向人才开放”,“一个人所拥有的机会之多寡,不应该取决于出身、国籍、肤色、性别、宗教信仰等等毫不相干的特征,只应该取决于他自己的能力。”
而且,弗里德曼还认为,机会平等与自由并非互不相容,“相反,它是自由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自由的显性特征之一是价值多元,王景斌很幸运,他生活在一个价值多元的时代。(王景斌事迹详见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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