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标准调整、粮油帮困补助、临时价格补贴三位一体
上海完善社会救助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工人日报》(2011年07月25日 01版)
本报讯 (记者钱培坚)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低收入困难家庭基本生活,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体系,上海在现有保障标准调整、粮油帮困补助等联动措施的基础上,完善临时价格补贴政策,形成了保障标准调整、粮油帮困补助、临时价格补贴三位一体的联动措施体系。日前,由该市发展改革、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调查等部门共同制订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将自8月1日开始施行。
据悉,本世纪初,上海已初步建立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最新出台的《实施意见》在调整国家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城乡低保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供养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时,要求调整幅度必须高于上年本市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涨幅。同时,对全市城镇低保家庭中的老、弱、病、残、幼等七类对象继续实行粮油帮困实物补助,每人每月发放20斤大米、1斤食糖、1斤食油。
《实施意见》指出,临时价格补贴按季度审核发放,发放条件是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季度同比涨幅达到或超过5%,或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食品类价格指数季度同比涨幅达到或超过10%;补贴标准以城乡低保标准、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季度同比涨幅等为基础进行测算。
此外,考虑到今年二季度本市物价涨幅较高,达到了临时价格补贴的发放条件。上海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全市国家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散居五保供养对象实施临时价格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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