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隐患之一
■初卫平
《工人日报》(2011年07月23日 006版)
“呵呵,这天底下哪有这样的好事啊?我‘举报’安全隐患,能不得罪人就算万幸了,怎么班组还给我200元奖励呢?”
7月13日中午,当笔者来到河南中原油田采油二厂管理一区治保组时,看到职工杨朝玉正盯着公布栏自言自语道。
自进入7月,治保组为了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调动职工查找安全隐患的积极性,对各类安全隐患进行了“明码标价”:查处一级安全隐患者获奖励200元,查处二级安全隐患者获奖励150元,查处三级安全隐患者获奖励100元。职工发现油水井安全隐患后,应立即报告给班组长,由班组长和安全员共同到现场检查确认,双方在《隐患整改本》签字后,尽快制定相应整改措施。隐患整改后有班组长根据职工举报隐患大小,立即开出奖励单。
进入7月以来,被企业从职工手中累计“购买”安全隐患8个,职工“获利”5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