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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07月23日 星期一

消除“特权”象征 拉近警民关系

四川9000多辆公安车辆将全部告别“川O”

本报记者 高柱
《工人日报》(2011年07月23日 003版)

“这对消除‘特权’象征、拉近警民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记者7月22日从四川省公安厅政治部获悉,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曾省权7月21日在深入推进“警民亲”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作出了公开承诺:将在全省取消“川O”公安专段牌照,并接受社会监督。

个别“霸王车”造成不良影响

“并不是‘川O’牌本身有错,错在‘川O’牌被一些人滥用而成了扰民的‘霸王车’、‘威风车’。”有关人士说。

据悉,1994年,四川省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颁布的机动车号牌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陆续使用公安“川O”牌作为日常行政公务用车。到目前为止,该省公安系统挂“川O”牌照的车辆有9000多辆。

该省公安厅有关人士在解释公安“川O”牌有无特权时称,其实这一牌照并没有特权,只是在办案时有一定便利。比如在追击逃犯、执行办案任务时,有道路优先通过权,而这是人民赋予警方的特殊权力。之所以会在群众中留下“滥用特权”的印象,主要是因为个别基层单位对“川O”牌车的管理欠规范,有些“川O”牌流入到其他政府部门,甚至流入企业,这势必对公安形象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

“个别出现的问题,既损害了自身形象,又直接影响了警民关系。”近年来,四川发生过多起涉及公安专段牌照车辆的事件,影响了公安机关的形象。

曾省权表示:“取消专属号段,已成为树立公安正面形象、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必然选择。”

年底前“川O”号牌将消失

四川公安部门此次决定取消自身系统车辆的“川O”号牌,是继取消四川省级机关车辆“川O”号牌后的又一实际行动。

2010年9月,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向全省各地公安交警发出通知,要求督促省级单位悬挂“川O”号牌的车辆务必在年底前更换成“川A”号牌,否则将一律按照涉嫌假牌假证处罚。截至目前,此项工作已基本结束。

“公安车牌改为民用车牌后,就与普通车辆完全一样。”四川公安系统从即日起,按照普通民用号牌属地核发管理的原则,将全省各地公安机关车辆的民用专段号牌一律更换为本地普通民用号牌,并要求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

四川省公安厅副厅长王光辉称,换牌后的公安车与民用车再无任何区别,一律按交通规则规定行驶,任何交通违规行为都将严格按交通规定接受处罚。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何宗志则表示,使用民用号牌后,不允许发放警灯警报使用证,更不允许非制式车辆挂警字牌照。

记者还得知,针对车辆换牌时的注意事项,四川省公安厅明确提出了“三大禁令”:坚决禁止使用无牌无照的车辆和涉案车辆;坚决禁止公车私用;坚决禁止将换牌车辆借给非警务人员使用。

到今年年底前,四川全省9000多辆公安系统“川O”牌照车辆将全部更换为普通号牌。这也意味着存在了17年的“川O”号牌将彻底消失。

不再享受免费通行的待遇

“换牌”后的公安车辆与民用车“一视同仁”,这意味着这些车辆上路后该交的过路费、过桥费一个也少不了。

四川省眉山市公安局一位警官告诉记者,他们为执行警务驾车到成都抓逃犯,仅来回的过路费、过桥费就需花费200多元。过去挂公安“川O”牌照时,可以在许多路段享受到免费通行的待遇,但今后不可能这样了。

“这无疑将加大行车成本。”省公安厅一位内部人士透露,如按民用车辆交的过路费、过桥费计算,四川省9000多辆公安车辆每年将支付上亿元。

尽管如此,四川省公安厅仍要求各地公安机关统一认识,将取消公安民用专段号牌作为加强公安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开展“警民亲”活动的重要内容来抓,按照《全省公安车辆民用专段号牌更换为普通民用号牌工作方案》要求,组织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确保按时完成换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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