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委书记王珉指出
要切实加强对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领导
《工人日报》(2011年07月23日 001版)
本报讯 (记者顾威)辽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珉在日前召开的全省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工作,摆上重要议程,加大推进力度。
王珉强调指出,要坚持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作为重要的群众工作,高度重视并切实维护和保障好劳动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作为重要的民生工作,关心并解决好劳动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纳入党委和政府工作考核体系,纳入对干部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考查内容,强化对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要积极发挥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支持各级工会组织依法协调劳动关系。
王珉指出,建设和谐劳动关系要重点抓好三个环节:第一,要进一步加强以工资协商为重点的集体合同制度建设,这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环节。第二,要进一步做好以劳务派遣工为重点的特殊劳动人群的维权工作。劳务派遣工在劳务公司“有关系、没劳动”,在企业“有劳动、没关系”,要加大劳动监察力度,依法整顿不合理用工现象,探索在劳务公司成立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切实维护弱势劳动群体的合法权益。第三,要进一步完善以和谐劳动关系长效机制建设为重点的和谐劳动保障体系。要建立健全党政主导的职工权益维护机制。要充分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的重要作用,要完善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法律法规保障机制,要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矛盾调处和监督机制,及时防范、化解和妥善处理劳动争议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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