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生物超标、标识不清、含有塑化剂、超过保质期限、未获卫生许可证等问题严重
进口化妆品难验“正身”
《工人日报》(2011年07月21日 04版)
本报北京7月20日电 (记者于宛尼)进口化妆品一直以高质量、高价格的形象获得中国消费者推崇。然而,今天记者在国家质检总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1年1~6月,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共检出质量安全项目不合格的化妆品36批,主要问题集中在微生物超标、标识不清、含有塑化剂、超过保质期限、未获卫生许可证等。
据记者了解,国内免税店出售的进口化妆品瓶身及外包装,很多同样没有相关信息。据商场品牌导购员称,网上查询的识别方法很可能有误,消费者在国内正规渠道购买的品牌产品上面都会贴有中文标签、标注产地、生产日期等信息,无需再辨识生产批号。
记者咨询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负责人获悉,国外代购、机场免税店所购买的进口化妆品并不在检验检疫范围内,目前,只有国内商场、海南免税店内的化妆品执行我国相关标准。
按照国家规定,分装化妆品应当分别标注实际生产加工企业的名称和分装者的名称及地址,并注明分装字样。标识应当清晰地标注化妆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净含量、主要成分等。
国家质检总局提醒消费者在境内购买进口化妆品时,需查看是否有国妆备进字J年份**** 字样,特殊化妆品还需有进口批准文号,如国妆特进字J年份****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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