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广州工会协作培训职工
广州市总每年为赣州培训职工、农民工100名以上
《工人日报》(2011年07月21日 02版)
本报讯 (记者赵翔 通讯员于明)近日,广州市总工会与江西赣州市总工会签订两地建立职工、农民工培训战略合作协议。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陈伟光,赣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潘贻明分别在协议上签字。
据悉,赣州市总为实施《市总工会维权帮扶三年覆盖计划》,强化技能培训,确保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学三门、会二门、精一门”,提高再就业能力,寻求广州市总予以支持和帮助;广州市总为支持赣南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本就有帮助赣州市总培训农民工的想法,双方经协商达成共识,决定建立职工培训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按照协议,2011年至2013年,广州市总帮助赣州市总每年培训职工、农民工100名以上。赣州市总负责组织参训人员、拟定培训项目,并指定有多年工作经验和管理水平的人员协助完成培训任务。广州市总负责设计培训教学方案(计划)、严格制定学生管理制度、教学管理制度,并帮助支付适当的培训经费。协议要求,通过技能培训后,培训学员合格率应不低于85%,并颁发结业证书,就业率不低于70%。
陈伟光在签字仪式后表示,将充分利用沿海特区各方面的优势,尽最大努力帮助赣州老区培训职工、农民工。潘贻明则感谢广州市总对赣州工会的支持和帮助,表示会抓住这次机会,扩大交流,加强和深化其他方面的合作,为了一个共同目标携手共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