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设专项资金促民航业发展
每班补助额最低1万元,最高25万元
《工人日报》(2011年07月20日 04版)
本报讯(记者李昱霖 通讯员周蕴璞 田庆丰)河北省政府日前决定设立航空货运发展专项资金,专项用于石家庄正定国际机场货运航线航班补助、机场使用费减免补助,弥补货运“短板”。
去年以来,河北民航业取得了突破性发展。全省机场旅客吞吐量增速排全国第一位,特别是石家庄机场实现翻番,完成旅客吞吐量272.36万人次,同比增长106.8%。
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专项资金由河北省财政和石家庄市财政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各安排50%。
河北省民航发展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提出专项资金预算建议,受理专项资金补助申请,并会同省财政厅、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审核确认。在石家庄正定国际机场开通洲际货运航线、亚洲区域货运航线以及国内货运航线的航空货物运输企业可列入补助范围。每班补助额最低1万,最高达25万元。为鼓励各单位积极开拓货运市场,每年还将从专项资金中拿出部分资金,用于奖励业绩突出的航空公司(营业部、办事处)以及代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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