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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07月18日 星期一

抵押出去的房屋能买卖吗?

《工人日报》(2011年07月18日 07版)

两年前,我向一家地产公司以抵押贷款的方式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最近,我因为与人做生意资金周转困难,萌发了把房子卖了迅速变现的想法。但很多人都说,我的房子还没有还清贷款,不能卖。

请问,按照法律的规定,我的房子能卖吗?

读者 李兵


李兵:

根据《物权法》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因此,只要你取得银行同意或者房屋买受人代你向银行清偿债务,你就可以将房屋出售。

宋豫 陈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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