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话题】银行收费的两个原则
自7月1日银行34项服务收费被取消后,仍有部分银行改换名目继续收费,银行收费再度成为舆论热议的焦点——据7月13日《新京报》报道,近日,银监会和中国银行业协会联合举行发布会称,目前中国银行业服务项目共计1076项,其中226项免费,占比21%。按服务对象划分,个人业务服务项目总计276项,其中有偿项目196项。
老百姓对银行收费感到不满意,并不是奢望银行服务项目全部免费,而是对一些基本服务项目收费和一些收费标准不合理感到不满意。笔者认为,鉴于中国银行业处于半竞争、半垄断的特殊现状,银行收费应当遵循如下两个基本原则。
一是基本服务项目免费原则。什么是银行的基本服务项目?大体而言就是普通百姓用得最多、与存取款业务有关的服务项目。比如开户和销户、密码设置与更改、存款与取款、余额查询、同行或跨行转账、信用卡取现等业务应当免费,存折、银行卡不应收取工本费,也不应对工资卡和小额账户收取年费或管理费。实际上,国家有关部门要求银行取消的34项收费,也大多是基本服务项目,但有的银行却不按规定执行,而是改换名目继续收费。
二是先审批、后收费原则。对于老百姓反映强烈的银行收费问题,当前监管部门采取的多是事后规范、取消的办法,这种办法难免沦为疲于应付,取消银行收费就像“割韭菜”,割完一茬很快又会冒出一茬。为此,有必要将监管关口前移,对银行收费项目进行事前审批——银行要增加新的收费项目,必须先报请有关部门审批,未经审批的项目一律不得收费,经过审批的项目必须按政府指导价进行收费。
我国的银行业并没有充分市场化,几大国有银行事实上处于垄断地位,整齐划一地推出收费项目,让老百姓没有多少选择余地,银行与储户之间的权利不对等,后者没有多少博弈能力,在此情况下,需要借助政府部门的力量对银行收费加以限制。管好了几大国有银行的收费,其他小银行的收费自然会跟着回归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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