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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07月07日 星期一

【国际时评】令人遗憾的裁定

吴黎明
《工人日报》(2011年07月07日 08版)

世界贸易组织专家组5日作出裁定,称中国限制主要原材料出口的做法“违规”。这项裁定令人遗憾。中国从保护环境和可用尽自然资源的需要出发,对相关原材料的国内使用和出口加强管理,合乎情理,也符合世贸组织规则。

美国、欧盟和墨西哥于2009年就这一问题向世贸组织提起申诉,这些原材料包括铝土、焦炭、氟石、镁、锰、金属硅、金刚砂、黄磷和锌等9种原材料。三方指责称中国的“出口限制”推高了国际市场原材料价格,并使中国相关企业在国际竞争中获得“不公平优势”。

中国采取相关管理措施,是有明确原因的。人们都知道,很多原材料的开采、生产都伴随高污染和高能耗,会给当地环境和居民健康带来危害。举例而言,焦炭生产会严重污染水资源和土壤,释放的焦炉煤气还含有高致癌物质苯并芘,损害大气环境和身体健康。中国本着对环境和居民负责的态度,加强对这类原材料开采、使用、出口的管理,无可非议。

此项裁定涉及的都是重要的基础原材料,是现代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关键支撑材料。但无论是中国还是世界,它们的储量都十分有限,并且具有不可再生性。中国限制这些原材料的出口,也是要最大限度和更好地利用这些资源,让子孙后代能更长时间使用它们,这是中国对世界可持续发展负责任的做法。

从全球贸易的游戏规则看,世贸组织创始协定《马拉喀什协定》明确指出:“应依照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考虑对世界资源的最佳利用,寻求既保护和维护环境,又以与它们各自在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需要和关注相一致的方式,加强为此采取的措施。”中国的做法恰恰与之相应。

所谓中国相关企业“不公平优势”,也着实令人费解。以焦炭为例,欧盟曾于2008年3月决定对从中国进口的焦炭征收为期5年的正式反倾销税,理由是中国输欧焦炭数量太多、价格较低。为此中国采取相关措施减少对欧盟的焦炭出口,市场上相应价格也有所回升。然而事隔一年多,欧盟却作为参与方,反过来向世贸组织起诉中国限制焦炭出口的做法。这是怎样的标准和逻辑?

中国政府近年来对高污染、高能耗、消耗资源性产品加强了管理,这些措施虽然对国内外的使用者有一定影响,但其符合世贸组织倡导的可持续发展目标,有利于促进资源类产业健康发展,这是很清楚的事实。希望有关贸易方能正视中国的良好意愿和不懈努力,协商解决贸易争端,维护公平竞争,共同促进人类的可持续发展。(新华社北京7月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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