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把农民工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养老金至少翻一番
《工人日报》(2011年06月06日 04版)
本报讯 从今年7月1日起,在杭务工的农民工将统一实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办法。原来农民工在杭参加的“低标准缴费低标准享受”的基本养老保险取消了。
“低标准缴费低标准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针对的是符合参加杭州市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各类企业中收入偏低的农民工,农民工可自愿申请参加。
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张建国处长说,农民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个人缴费部分由原来本人工资的5%增加到8%,增长幅度不是太大,但是享受的待遇却是大幅提高了。据初步测算,一个原来参加“双低”养老保险的农民工,其退休后的待遇在400元/月左右,而改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目前杭州市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最低标准为900多元/月,其待遇可以说是翻了一倍以上。而且根据杭州市职工工资收入的不断增加,待遇也会跟着不断提高。
据初步统计,目前在杭务工的农民工有280万左右,其中有30%参加了杭州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而参加农民工双低养老保险的人数只有5万人左右,农民工参与积极性并不高。
原来“双低”养老保险这样的政策,就是杭州特有的政策,别的城市不适用,农民工如果换个城市打工,这部分养老保险的转移衔接就根本不可能。但是,现在农民工变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转移衔接就会方便很多。
从今年7月1日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将正式实施。从7月1日开始,不缴纳养老保险将是违法行为。如果农民工所在的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或者不缴纳养老保险,可以向杭州市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投诉电话0571-86612333。(孙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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