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先行公示职工代表、协商代表、合同文本
海南“三公示”确立协商代表合法性
昨日签订全国首个省级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覆盖3494家酒店餐饮企业,涵盖职工约16.5万人
本报海口6月3日电 (记者赖志凯)海南省酒店与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现场签订会今天在海口举行。职工方首席代表、行业工会联合会主席陈恒与企业方首席代表、行业协会会长翟培基,分别在《海南省酒店与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上签字。这标志着海南通过公示职工代表、协商代表、合同文本,突破了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代表合法性的瓶颈,签订了全国首个省级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今天签订的专项集体合同覆盖3494家酒店餐饮企业,涵盖职工约16.5万人,促成2207家法人单位(含个体法人)加入工会组织。
据海南省总工会民主管理部部长文武宪介绍,不同于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行业工资集体协商面对的问题是谈判代表如何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比如,A企业的职工,怎么能够代表B企业职工的诉求?C企业老板参加协商的许诺,D企业的老板凭什么要认同?3000多家企业,16万多位职工,为什么要遵守少数企业家和职工代表协商签订的工资专项合同?他说,在解决这些问题方面,公示职工代表、协商代表、合同文本之举开了破题先河。
据介绍,4月1日,海南省酒店与餐饮行业工会联合会在海口召开了一届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出职工代表候选人45人,并在行业协会网站上公示一周,取得行业内广大职工的认同,行业职工代表大会正式成立。随后,行业工会联合会职工代表召开会议,推选15名职工方协商代表候选人。行业协会随即召开协会会长、理事长(扩大)办公会议,依法推选15名企业方协商代表候选人,并在行业会刊《国际旅游岛商报》、行业网站上公示5天,取得行业内企业老板和广大职工的认可,确立了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代表的法律地位。
5月27日,经协商双方代表三次协商,并经行业职代会三分之二职工代表通过的合同文本《草案》,同时在相关媒体上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文武宪说:“一方面通过公示文本合同《草案》,征求行业内企业和职工对《草案》内容的确认,在规定时间内,如果没有异议则视为同意;另一方面通过公示也广泛听取全行业企业和职工的诉求、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草案》。”中国劳动法协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认为,海南省的这一做法,填补了法律空白,提供了一个可供探讨的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