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评】事关公众健康与安全消费信心的保卫战
据《中国青年报》5月31日报道,5月26日,重庆市公安局组建打假总队的申请获得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正式批准,这是继今年4月26日,重庆发动“百日会战”开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强力推进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活动的又一重要举措。与此同时,5月25日,辽宁省公安厅也成立了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事实上,不仅各地公安机关陆续成立专门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机构,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也都在近期相继发文要求各级检察院、法院严厉打击与食品药品相关的犯罪行为。
上述举措无疑与近年来一些地方发生的一系列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有关。一系列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在给一些消费者带来生命健康威胁的同时,也让不少消费者对食品药品安全产生了一定的怀疑。一些调查机构获取的数据显示,相当比例的公众担心食品药品安全。因此,开展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不仅是一场事关公众健康的保卫战,也是一场还公众安全消费信心的保卫战。
应该指出,从中央到地方,对食品药品安全一直非常重视,出台了若干相关法规和政策,并多次开展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取得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应该承认,目前,在一些地方和领域,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仍然有这样或那样的不安全因素,与消费者的要求和期望还有一定距离。近期一些地方在食品药品安全方面采取的新举措、新行动,是对消费者要求的回应,也是对不法分子的强力震慑。相关的新举措、新行动已经和正在取得成效,如重庆连续打掉了多个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团伙,一些地方也结合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暴露出来的漏洞,正在采取相应措施,补救、巩固、提高打击威胁食品药品安全的能力。
不过,打造安全放心的食品药品消费环境单靠司法机关的几次专项行动是不够的。没有持久的打防结合的防控体系,是不可能改变目前严峻的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的,是不可能建立起让消费者放心的食品药品消费环境的。
因此,在保持持久不断的严打态势的同时,相关部门要致力于建立动态的、打防结合的食品药品安全消费体系,形成一旦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就能马上启动危机响应的联动机制,做到一旦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有人管理、有机构提供帮助,且在第一时间内对犯罪分子进行有针对性的打击。而这些恰恰是当前一些地方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后,没有处理好的,也是让消费者诟病和质疑的主要方面。
食品药品安全事关消费者生命健康,是最重要和最基础的民生,是公众十分关心而靠自身能力无法保障的。为公众提供安全的食品药品消费环境,保障公众的生命健康,是政府必须承担的责任。因此,有关方面应该借助目前打击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行动形成的威慑力,尽快建立符合国情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为消费者构筑起健康堤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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