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曝光又能怎样”是个危险信号
在应对舆论监督上,一些地方官员似乎已越来越得心应手。最近的例子,广东佛山容桂村未获得审批即征收47亩农地。村民为此不断上访,广东电视台7次曝光反复重播,但非法征地并未停止,征地范围反而增至1000亩。容桂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土地征收储备股股长戴口罩接受采访,自认为“有不上镜的权利”,相关官员则对记者集体玩“躲猫猫”,当地街道、村干部甚至口吐狂言:“这件事就是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曝了光又能怎么样?”(见5月27日《南方日报》)
不难发现,在应对舆论监督上,一些地方政府采用的策略是“不理不睬”、念“拖字诀”。他们深知,只要拒绝接受采访,坚持“不上镜的权利”,不披露相关事实,记者就很难查清真相,监督也就无的放矢。如果说,一些地方政府动辄用公器,搞“跨省抓捕”、“全国通缉”,或一纸命令禁止报道或删除帖子,往往会授人以“滥权”、“暴戾”之话柄。而对媒体监督玩“躲猫猫”、念“拖字诀”,其风险则相对小许多。
很显然,地方政府应对舆论监督的姿态,不是说其“惹不起还躲不起”,而是号准了当下媒体监督的“命门”——一方面,新闻是易碎品,使得被曝光的问题随着时间的流逝、新热点的涌现而逐渐归于平淡。另一方面,媒体监督毕竟仅仅具有“发现功能”,而无法代替监管部门。媒体曝光是一回事,相关监管、执法部门能否及时跟进,以及问责大棒如何个打法,又是另外一回事。如果舆论监督没有转化为现实的行政压力,则基本上算是一种无效监督。只要避过舆论风头,低调处理一段时间,权力者便依然在其小王国内逍遥自在了。
“央视曝光又能怎样”,一些官员如此对待舆论监督无疑是一个危险的信号。近年来,百姓有事“不找政府找媒体”,而一些政府部门也形成一种“媒体曝光依赖症”——为民办事仰赖于舆论监督,推一步才向前走一步。这种现象很不正常。
要让官员敬畏舆论监督,惟有建立起权力制衡机制,并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政府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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