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你维权】公证过的遗嘱可以改吗?
《工人日报》(2011年05月30日 007版)

遗嘱可以改! 漫画 李法明
爷爷今年80岁了,早在5年前他就立下遗嘱:由我大伯一家负责照顾爷爷的生活,等爷爷将来离开人世则由我大伯继承爷爷留下的房子等遗产。这份遗嘱还经过了当地公证机关的公证。
但是,因为爷爷去年大病一场,需要长期卧床,大伯一家人就开始嫌弃爷爷。我爸爸想把爷爷接到城里来跟我们住,爷爷也表示同意,同时爷爷还想把遗嘱改成由我爸爸继承遗产。请问,公证过的遗嘱可以改吗?
读者 魏平
魏平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根据上述规定看,尽管公证遗嘱是经法律程序而成立的,但只要立遗嘱人还健在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就有权对遗嘱进行更改或撤销。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立遗嘱人可以采取下列3种形式变更遗嘱:一是带上原来经公证的遗嘱原件,到公证部门申请撤销;二是重新再立一份遗嘱,将财产重新进行分配处置,并进行公证;三是依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直接处分属于自己的财产,重新由他人保管。
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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