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连续四年被评为辽宁省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市
《工人日报》(2011年05月30日 006版)
本报讯(特约通讯员邹国英)日前,辽宁省朝阳市再次被评为全省综合治理工作全省先进市,这是该市连续四年被评为省级综合治理先进市。据朝阳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屈连春介绍,该市之所以连续四年获此殊荣,主要是该市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治安以及社会管理创新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受到群众赞誉。2010年度,群众对该市治安状况的认可率达到88%以上,居辽宁省14个市中的第一位。

本报讯(特约通讯员邹国英)日前,辽宁省朝阳市再次被评为全省综合治理工作全省先进市,这是该市连续四年被评为省级综合治理先进市。据朝阳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屈连春介绍,该市之所以连续四年获此殊荣,主要是该市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治安以及社会管理创新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受到群众赞誉。2010年度,群众对该市治安状况的认可率达到88%以上,居辽宁省14个市中的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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