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贪腐 立案信访 廉政建设 国家赔偿
——2010年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四大看点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2010年)》。其中,人民法院坚决惩治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加强立案信访工作、推进法院廉政建设、加强国家赔偿工作,成为报告引人关注的重要看点。
盘点高官职务犯罪大要案
2010年,各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职务犯罪案件,惩处了一批贪污腐败犯罪分子。全年共审结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3441件,判处罪犯24406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5972人,同比分别上升6.83%、9.41%和11.56%;审结渎职犯罪案件4310件,判处罪犯4302人,同比分别上升8.56%和6.99%。
报告还盘点了去年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的社会高度关注的职务犯罪大案要案。报告介绍,一年来,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河南省政协原副主席孙善武受贿案,中共福建省委原常委、秘书长陈少勇受贿案,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受贿、贪污案,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米凤君受贿案,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原主任朱志刚受贿案,中国核工业集团原总经理康日新受贿案,贵州省政协原主席黄瑶受贿案等案件。
同时,报告还指出,人民法院依法惩治与黑恶势力犯罪、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制售伪劣食品药品相关联以及发生在社会保障、征地拆迁、灾后重建、医疗、教育、就业等领域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社会影响恶劣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
加强立案信访畅通当事人诉讼通道
2010年,各级人民法院大力加强立案和涉诉信访工作,法院立案机构共审查立案7841969件,审结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130742件,为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免诉讼费9656.47万元。在立案阶段调解处理了大批民商事纠纷案件。接待群众来访895016件(次),同比下降20.25%,其中,最高人民法院全年共登记来访73500件(次),同比上升9.1%;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共登记来访821516件(次),同比下降22.12%。各级人民法院共收到来信403764件,同比下降8.16%。
全年共查处法院违纪违法干警783人
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先后派出了8个司法巡查组,对湖北、山西、北京、天津、宁夏、重庆、江西、贵州等8个高级人民法院开展了司法巡查。
2010年,各级人民法院全年共查处违纪违法干警783人,同比下降1.51%。其中,受到政纪处分的540人,因贪污、贿赂、徇私枉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113人,同比分别下降4.09%和17.52%。为了进一步完善对举报线索的受理核查机制,最高人民法院在2009年率先开通举报网站的基础上,督促各高级人民法院全部开通了举报网站,并实现与最高人民法院举报网站的联网对接。同时,2010年5月以来,最高人民法院针对一些地方人民法院滥用强制措施、执法作风粗暴、安全事故频发等问题,组织全国法院集中开展了以加强办案安全防范、纠正违规执法为主要内容的专项督查活动。
积极推动国家赔偿工作实现七个转变
2010年,各级人民法院共新收国家赔偿案件1372件,审结1419件,其中决定赔偿的案件355件,赔偿金额为3764.1万元,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的司法救济。
报告介绍,最高人民法院积极推动国家赔偿工作实现七个转变:从消极办案、被动应对,向积极作为、能动司法转变;从孤立办案、关门决定,向弘扬司法的人民性、尊重社情民意的民主司法转变;从法院单打独斗、孤军作战,向争取动员各方力量支持国家赔偿工作的联动司法转变;从内部操作、会议决定,向公开运作、透明作业为主导的阳光司法转变;从因地制宜、摸索前进,向标准统一、行为适法的规范司法转变;从机械执法、单纯追求形式合法性,向形式和实质合法性相统一的公正司法6转变;从就事论事、就案办案,向以案结事了、恢复重建为主要价值取向的和谐司法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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