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工人日报 2011年05月26日 星期一

全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

海口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工人日报》(2011年05月26日 002版)

本报海口5月25日电(记者赖志凯)“今后,海口将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凡符合条件而没有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企业、企业工会组织,不准许其参加‘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先进工会组织’的评选,企业经营者将不得评选为‘劳动模范’、‘优秀企业家’。”这是记者从今天下午召开的海口市总工会2011年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会上获悉的。

据介绍,截至2010年12月31日,海口市签订工资集体合同的单位790家,覆盖职工8万多人。虽然近两年海口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仍推进困难。其中一大问题就是企业经营者、工会干部和职工对集体协商认识不统一。一些企业负责人认为,给职工多少工资是企业单方面的事情,开展集体协商会削弱经营者的权力。有的则认为,企业已经与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里已经包含劳动报酬、保险福利等内容,再签订集体合同没有必要。

目前,海口市中小型非公企业较多,而非公企业工会组织和职代会制度又大多不健全,客观上也不利于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许多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大多是兼职,不会或者不敢与企业行政开展协商,无法成为职工的“代言人”,集体工资协商更是推行不下去。甚至一些工会干部担心,基层工会没取得社团法人资格前签订集体合同,发生合同纠纷,工会没有资格参与处理。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为了进一步建立由劳动关系主体双方自主调整劳动关系的有效机制,2011年,市总工会将在全市选择4个单位、1个区或行业作为工资集体协商示范点,以点带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全面开展。同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海口市总工会与市人社局、工商联(总商会)、企业家协会已有共识,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纳入企业工会组织考核评优的重要内容。

关于中工网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5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