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工人日报 2011年05月24日 星期二

集体协商解除中小企业“成长的烦恼”

目前,集体合同制在长春已建工会企业基本实现全覆盖

《工人日报》(2011年05月24日 002版)

本报讯 (记者彭冰 通讯员王丹)工资集体协商正成为解除中小企业“成长的烦恼”的灵丹妙药。记者日前从长春市总工会了解到,目前,集体合同制度在该市已建工会企业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全市120个区域小型非公企业工会联合会签订区域、行业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合同120份,覆盖7000多户小型非公企业的25万多名职工。长春市总工会负责人表示,集体协商正改变着小型非公企业里劳动关系双方的观念和行为方式,让劳动关系变得更和谐。

近年来,长春市中小企业迅速崛起,但同时也伴随着“成长的烦恼”:职工工资待遇较低,员工队伍不稳定,劳动纠纷明显增多,特别是25人以下的小型非公企业数量占绝对比例,成为工会维权难点。2008年底,长春市委办公厅与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规定到2011年底,全市85%以上企业要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为打好这场“战役”,长春市总工会决定从难点着手,把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作为重要手段。

长春市总调研发现,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存在“四难”:制定劳动定额难、制定工资标准难、开展平等协商难、协议履约难。针对这“四难”,他们依托全市120个小型非公企业工会联合会,采取“以上代下”、“以大代小”和“大联合”的措施和办法,集中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要约和集中协商签约行动。

企业规模小、行业种类多,“工资标准咋定”成为一个复杂问题。通过反复调研、测算,长春市总工会首先确定了企业最低工资协商标准:在长春市最低工资820元的基础上,提高到900元。依据这个底线,再对不同企业进行分类管理——经营状况好的,以职工平均工资提升13%为协商目标;经营状况一般的,以提升8%为协商目标。这种不搞“一刀切”,针对行业、企业不同情况“量体裁衣”的做法,得到了企业方的认可。按合同规定,辖区企业职工工资平均上涨了120元,最高涨了310元。

长春晨曦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后,职工工资连续3年平均递增11%,企业没有发生一起劳动纠纷上访事件。企业负责人感慨地说:“刚开始搞这项制度时,我们也有点不太情愿,没想到签订集体合同后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工人工作更有效率了,许多工人还介绍自己的老乡、工友到企业来,为我们节省了招工成本。”

关于中工网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5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