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动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排查
北京建立火灾隐患情报信息中心
《工人日报》(2011年05月23日 006版)
本报讯 (记者田杰 通讯员刘海燕)为最大限度减少和控制火灾事故发生,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等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日前北京出台了《北京市公安局火灾隐患情报信息制度》,并抽调优势警力成立了火灾隐患情报信息中心,以开展火灾隐患情报信息采集、汇总、分析、研判和督办等工作,组织研发火灾隐患情报信息系统,建立火灾隐患投诉举报受理专席,全面发动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北京市消防总队相关负责人说,自此,群众可通过电话、来信、来访、邮件、网络等形式举报投诉火灾隐患。
据了解,群众可举报的火灾隐患包括:(一)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者灭火救援行动,不能立即改正的;(二)消防设施未完好,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三)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四)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五)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六)地下空间住人且使用液化石油气等易燃易爆物品的;(七)存在生产、经营、储存、居住等“三合一”、“多合一”现象的等。
北京火灾隐患情报信息中心接到群众举报投诉后,将按照法定时限和管辖权限对反映问题组织核查。情况属实的,将依法责令单位进行整改并公布整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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