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检察院民事督促起诉工作成效明显
《工人日报》(2011年05月23日 006版)
本报讯 (通讯员唐淑真 赖青汗)今年以来,福建漳州龙文区检察院积极探索民事督促起诉工作,督促相关单位通过诉讼程序保护国家和集体的合法权益。
今年1至4月,该院就先后向漳州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龙文区朝阳镇登科村民委员会、龙文区步文镇长福村民委员会、漳州市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发出5份《民事督促起诉意见书》,督促有关单位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总涉案金额220余万元,督促起诉意见采纳率达到100%。

本报讯 (通讯员唐淑真 赖青汗)今年以来,福建漳州龙文区检察院积极探索民事督促起诉工作,督促相关单位通过诉讼程序保护国家和集体的合法权益。
今年1至4月,该院就先后向漳州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龙文区朝阳镇登科村民委员会、龙文区步文镇长福村民委员会、漳州市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发出5份《民事督促起诉意见书》,督促有关单位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总涉案金额220余万元,督促起诉意见采纳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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