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开庭审理医院眼科假药案
《工人日报》(2011年05月23日 005版)
新华社电 (记者 杨金志)上海市卢湾区法院19日开庭审理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假药案。检察机关公诉称,11名被告人犯有生产、销售假药罪。
2010年9月,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眼科发生了病人因眼内注射“阿伐斯汀”出现不适症状的群体性用药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检察机关公诉称,2010年5月间,被告人王浩、赵洪臣经被告人谢尚坤联系,从蔡启顶(另案处理)处印制了200套假“阿伐斯汀”进口药品的包装材料。同年8月底至9月初,赵洪臣以人民币27000元的价格将其中90套包装材料销售给被告人吴国松。
吴国松为牟取非法利益,指使其妻被告人王爽提取假药包装材料,并纠集被告人吴国来、王强等人,在北京市丰台区的两处暂住地,以生理盐水灌装入瓶,再用所购包装材料进行包装,生产假“阿伐斯汀”90瓶。此后,这些假药在层层流通中被不断加价转售。
2010年8月底至9月初,被告人李晓琴、嵇建文以每瓶1300元的价格从吴国松处购入上述90瓶假药,并以每瓶1800元的价格通过朱晓政(另案处理)销售给被告人于海宁;于再以每瓶3200元的价格销售给被告人冯力农,冯则分别以每瓶3400元、4650元的价格,全部销售给上海瑞安肿瘤诊所。其中,5瓶假药经该诊所销售给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被用于眼科病人注射,引起众多病人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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