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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05月20日 星期一

【大众话题】让文物古建“闲着”不是坏事

□胡印斌
《工人日报》(2011年05月20日 003版)

近日,故宫建福宫被爆开设私人会所之后,文物古建是否可转让、经营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新京报》记者走访太庙、天坛、北海等多处文保单位发现,古建之内有的“处处炊烟”,经营餐厅,有的“笙歌不断”,举办活动。另据媒体报道,就连塞外承德的避暑山庄,也搞起了豪华会馆。

文物古建管理方何以热衷于商业经营活动?比较通行的一个说法是,以经营收入弥补经费不足,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以商养文”。这个说法甚至得到了一些古建专家的认同——有一些经营项目,确实在支持着其公益事业的运行。

时下,不少文物古建单位正在努力践行这种说法,走上商业经营之路,甚至屡屡突破底线。在他们眼里,文物古建“闲着也是闲着”,不妨“利用利用”,赚些经费“补贴家用”,还可以缓解公共财政的压力。但事实上,这一说法过于模糊和含混,有必要厘清。

其一,文物古建的“闲置”本身,就是一种存在并发挥价值的方式。太庙、天坛、北海等文保单位,凝聚着特定时代的丰厚历史文化信息,其整体风貌、细部特征,是那个时代建筑文化的集中体现。

文物古建不是当代人的“鸡肋”、“包袱”,食之无味弃之可惜,而是今人获得历史感、找回自我的最佳介质。能不能容得下文物古建“闲适”地存在,也是检验人们对历史文化态度的试金石。

其二,即便偶有一些商业活动,也必须有明确的边界和红线。经费不足并不能成为文物古建过度商业化的挡箭牌。既然提到经费问题,何不拿出来“晒晒”——文物古建每年获得国家拨给的经费几何,如何使用的?单位人员多少,是否存在冗员?支出项目是否与保护有关?

进一步追问,那些已经经营了多年的文物古建,是不是也该公开一下收入支出?以太庙为例,根据报价表,太庙大殿内和广场早、晚场的日租金为50万元,其他项目收费每项10万元。如此丰厚的收入,都支出到哪儿去了?

如果没有一本清晰、透明账,而只是泛泛的强调门票太低,入不敷出,很容易被理解成某种借口。

原本属于公众的文物古建成为一小部分人的宴游欢聚之所,原本属于大众的公共文化场所越来越演变为小众的秀场、非富即贵者的禁脔,甚至沦为大大小小的利益团体获取利益的工具。如此趋势,后果堪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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