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建立工资集体协商评价体系
在等级评价中未达到A级,企业不得参评省级以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工人日报》(2011年05月17日 002版)
本报讯 (记者高柱 通讯员刘力)记者日前从四川省内江市总工会获悉,该市劳动关系三方召开联席会,审议通过了《内江市企业2010年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等级评定(建议名单)》,对首次参加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等级评价的729户企业进行了审议评定,评出A级企业144户,B级企业393户,C级企业192户,同时还将评定结果通过当地媒体和网站向社会公布。据悉,由于等级评定制度的实施,目前该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企业已近八成。
今年以来,为推动更多企业有效实施工资集体协商,内江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经信委、市工商联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出台了《内江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等级评价试行办法》,提出按照机制建设、工资协议内容、工资协商程序、工资协议审查、工资协议履行和职工满意度测评共6个方面进行细化考核,根据考评结果分别评定A、B、C三级。同时规定,凡在等级评价中未达到A级的企业,不得评为省级以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五一劳动奖状、模范职工之家等。
此项制度的出台和推行有力地推动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市已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1449户,单独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的1142户,签订区域(行业)工资集体协议57份,工资集体协议签订率达78.8%,职工工资平均涨幅为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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