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渝房产税试点百日 税款缴纳仅百余万元
本报综合报道 今年年初高调出炉并被寄予厚望的房产税开征已有百日,却陷入了征收量少、影响力小的尴尬境地。上海、重庆两个试点城市的相关统计显示,从3月份上海首笔个人住房房产税缴纳算起,两市三个月合计只有百余万元的税款,远不及一套房子的价值。
据报道,截至4月底,上海市税务机关认定的应征税的2306套住房中,从3月份上海首笔个人住房房产税缴纳算起,约20笔应征房产税已经缴纳。如果按每笔5万元计算,纳税总额才刚达到100万元。重庆前3个月共征收79万元房产税。
适用范围太小被认为是房产税陷入冷场的重要因素。根据上海房产税试点的规定,房产税只针对新增的第二套房,存量房并不涉及。对于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须征收房产税。重庆房产税试点针对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第二套商品住宅及单价超过2011年商品房均价两倍的高档商品住房等。
上海不少楼盘开发商表示,由于房产税适用范围较小,前来看房的客户很少问及房产税。客户普遍认为,如果预期房价继续上涨,这点房产税实在算不了什么。
税率太“温柔”是房产税遭质疑的另一个方面。上海房产税试点实行差别化税率,适用税率暂定为0.6%,但对于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可暂减为0.4%。这意味着,实际上约有90%的应税住房的税率只有0.4%。
针对房产税缴纳量少,重庆税务机关官员解释称,按照房产税试点的实施细则,存量的独栋别墅保有环节的税款可以在当年的10月1日到31日交纳,已经入库的税款主要是完成交易的住宅。上海税务机关也解释称,一般来说,当年的房产税应该是在年底之前缴纳。
房产税曾被认为是高房价的撒手锏。但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3月重庆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无论同比还是环比均在上涨。1季度上海商品房销售成交均价更是上涨了12%。财政部科研所所长贾康认为,指望通过房产税打压房价不现实。
面对房产税的冷场,中国社科院5月5日发布的《2011年房地产蓝皮书》则认为,房地产调控面临攻坚战,并预测,更严厉的调控政策在2011年将被迫陆续出台,并建议,房产税试点在“十二五”期间应加快向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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