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城阳:居民大病有了“双保险”
本报讯(记者杨明清)“我一年治病差不多要花9万块,新农合今年可以报销4万多,区里最近又出了新政策,像我这种情况,每年还能领到2万元的救助金。”在青岛市城阳区城阳人民医院血液透析中心,58岁的牟启云日前向记者说起她看病的费用时感慨不已:“得这么大的病,每年自己掏2万多块就行了,过去真是不敢想。”
牟启云是前田社区居民,因患尿毒症,每周三次血液透析的治疗费成了家庭巨大的压力。一个普通家庭,要是没有新农合报销和政府救助,是治不起的。
城阳区卫生局工作人员就牟启云个案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根据城阳有关政策,牟启云在2010年之前可以享受到门诊特殊疾病报销,花9万元的话,一般能报销3万元左右,个人需承担约6万元。从今年开始,出现了两个变化:一是区里提高了报销标准,按照“理想状态”,如果还是花费9万元计算,现在最高可以报销到45720元;二是区里最近出台城乡居民重大疾病救助实施办法,据此她还可领到19752元的补贴。这样算下来,她只需承担24528元——不到总花费的三分之一。
今年,青岛市城阳区出台的城乡居民重大疾病救助办法规定:对于肾脏移植、肝脏移植手术及尿毒症透析治疗等七种大病,凡具有城阳区户籍、中等及以下家庭收入、参加城镇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患重大疾病的城乡居民均可接受救助。
据该区卫生局提供的数据显示,去年该区患上述大病的居民共500多人,按照这一患病人数和实际医疗费用测算,一年救助资金约需700万元。在实际操作中,城阳区财政今年准备了1000万元救助资金。
记者在发稿前获悉,该区目前又出台了设立、使用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周转金的实施办法,周转金由财政列支,因无钱医治或者医治过程中因资金短缺无法治疗的困难群众,可以预借一定金额的周转金用于治疗。
该办法规定,具有城阳常住户籍的城乡居民,因病住院的城乡低保家庭人员或者因病导致生活困难的中等或者低保边缘家庭人员,根据不同情况,可以申请到1000元~15000元不等的医疗周转金。这意味着,财政出资为居民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免去了筹钱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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