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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05月10日 星期一

【劳动话题】有感于武汉餐饮业的工资集体合同

□曾志杨
《工人日报》(2011年05月10日 007版)

4月23日,对于武汉45万餐饮业职工来说是一个非同寻常的日子。通过“马拉松式”的谈判,所有武汉的大厨、“地哩”实现了加薪。武汉45万餐饮从业人员谈判实现最低工资上浮30%,创立全国工资集体协商范本。(据5月3日《广州日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出“十二五”期间我国的职工工资要争取翻番,笔者一直以为并非易事,因为一般来说企业都自定工资,要让企业多掏钱给职工加工资又谈何容易?如今武汉一纸行业工资集体合同让笔者看到了职工加工资的希望。

作为全国第一例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合同——《武汉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使45万名职工受益,其作用不小,而能达成协议,则是因为劳资双方达成共识。

资方感到餐饮业招人不易,留人更难,于是有了加工资留住职工的念头。

劳方感到工作累收入薄,付出与所得不相符,维持生活不易,要想致富更难,于是有了加工资的要求。

这样,双方就有了签订工资集体合同的共同基础。谈判的过程则是一个沟通的过程,双方只要以法为据,以理为凭,就没有谈不拢的事情。于是在双方配合的诚意之下,通过相互沟通,相互体谅,涵盖45万职工的工资集体合同就此诞生。有人说,这是“迄今为止国内最为齐全、保护职工权益最具体的集体合同范本”,对此,本人持赞同意见:

一是规范来自责任心。为了起草集体合同双方都做了不懈的努力。工会作为职工的代表,为了取得第一手资料,先后深入走访了100家餐饮企业调查摸底,并完成了600份针对劳资双方的调查问卷。武汉市餐饮协会作为企业方的代表,则认真细致地做好企业主的工作。所谓“不打无准备之战”,周到扎实的准备,让双方谈有可谈,说有可说,于是达成共识便是顺理成章的事了。

二是规范来自脚踏实地。签一份工资集体合同不难,难的是集体合同必须有真材实料。有的集体合同将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合同内容,像这样的合同,签与不签没有什么实质性意义。武汉市则不同,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餐饮业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当地标准的130%,而且根据餐饮业的不同工种制定出各自不同的标准来,这就真正发挥了工资集体合同“让工人涨工资”的作用。

武汉的经验表明,签订工资集体合同是一件“双赢”的事。企业待职工以德,职工回企业以情,劳资双方关系和谐,必然激发职工的劳动热情。工资集体合同签订之后,武汉市45万餐饮业员工喜上眉梢,体面劳动让他们精神焕发,尊严生活让他们对将来充满希望,有这样的一支员工队伍,武汉的餐饮业能不红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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