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实施
《工人日报》(2011年05月04日 007版)
本报讯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中国残联日前联合举行《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新闻发布会,宣布我国首个关于残疾种类和等级划分的国家标准正式发布,5月1日起实施。标准规定了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的术语和定义、残疾分类和分级及代码等,适用于与残疾人有关的信息、统计、管理以及对残疾人的服务、保障等方面。有利于对残疾人及时、恰当地实施保障和开展服务,提高残疾人福利的时效性;有利于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利于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高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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