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推进消防执法质量提升
《工人日报》(2011年05月03日 003版)
本报讯 日前,常州消防正式推出防火处长、大队长、派出所长联合执法的“三长”办案制,明确三位一体的执法监督体系和办案要求,强力推进“执法质量提升年”活动的开展。
据悉,这种办案体制明确了防火处长、大队长、派出所长负责案件的办理,并对所办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定性、处理、执行、结案、执法安全等负全责。(陈晶 陈佳)

本报讯 日前,常州消防正式推出防火处长、大队长、派出所长联合执法的“三长”办案制,明确三位一体的执法监督体系和办案要求,强力推进“执法质量提升年”活动的开展。
据悉,这种办案体制明确了防火处长、大队长、派出所长负责案件的办理,并对所办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定性、处理、执行、结案、执法安全等负全责。(陈晶 陈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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