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开始正式实施
13个罪名的死刑退出历史舞台
本报讯 (记者张伟杰)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开始实施,这意味着此前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较少适用或基本未适用过的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将正式退出我国的历史舞台。
减少的这些死刑罪名,占我国刑法死刑罪名的1/5左右。此举被认为是对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郎胜表示:“应该说这次我们迈出的步子是很大的。”
这次取消的13个死刑,主要是经济性、非暴力犯罪。具体包括:
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盗窃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盗窃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
有专家表示,从现在我国的情况看,死刑罪名比较多,但在死刑的具体运用上、具体执行上,掌握的是很严格的。为了进一步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全国人大常委会还专门把死刑核准权归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这一个措施实际上也是为了控制死刑。 ”
郎胜说:“当然,我们现在还保留了一批死刑,这些死刑也还要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现实社会治安的情况,根据惩治犯罪的需要,还要根据人民的意愿再进一步研究。 ”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徐显明此前也曾表示,目前的中国,废除死刑还不具备条件。世界上大概有130多个国家已经废除了死刑。欧洲整体废除了死刑。美国的50个州中有20多个州保留死刑,其中有几个州废除以后又恢复了,但是实际执行的很少。“所以在世界范围内废除死刑是发展方向。这是人类整体文明与进步的一种表现。我认为中国目前还不能废除死刑,但是要尽量减少死刑。应只以‘必要’为原则。 ”
除取消部分犯罪的死刑外,刑法修正案(八)同时规范了被判处死缓的人减刑、假释后的实际执行期限,调整了数罪并罚的刑期;通过对未成年人、老年人的一些刑罚规定调整,更好地体现了人道精神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使我国刑罚的结构更趋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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