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莒南法院
三年缓减免诉讼费300万元
《工人日报》(2011年04月25日 006版)
本报讯 荣膺“全国优秀法院”的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司法理念,认真落实司法救助措施,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有效保证了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据不完全统计,近三年来,该院共为1018件民商事案件的1005名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300万余元,深受辖区公民好评。
该院注重加大对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五保户”、城镇“低保人员”司法救助的力度。对农民工、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追索抚养费、赡养费、赔偿金、劳动报酬、抚恤金、医疗费、工伤事故赔偿等案件,诉讼费的减、缓、免比例达到了65%以上,确保了经济有困难的当事人也能打得起官司,让困难群众感受到了司法关怀和司法温暖。
本报通讯员邹旭 庄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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