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入户”拟调整内容
一、通过量化评分的方式积分入户
积分制入户规定分值由相关部门根据当年户籍人口计划及公共资源承载能力,拟定建议值报市政府审定后于每年1月初公布。
二、研究生可比本科生获更多分
在初中、高中或中技中职、大专、本科及以上四档的基础上增加“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第五档,其分值是100分。
三、“连续居住时间”指标更细化
原计分标准规定,在莞连续居住每满1年积2分,最高不超过20分。新的计分标准则规定,在莞连续居住3年以内的,每满1年积1分;连续居住3年以上且6年以内的,每满1年积2分;连续居住6年以上的,每满1年积3分。
四、符合三类条件之一,可直接在申请镇街获得入户资格
第一类:个人素质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50岁以下;
(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技师职业资格,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岁以下,且已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在莞连续工作满3年、购买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的;
(三)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年龄在45岁以下,且已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在莞连续工作满3年,购买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的。
第二类:表彰奖励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一)获得广东省委、省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
(二)获得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且规定可以入户的;
(三)在军队被授予荣誉称号或荣立二等功、一等功的;
(四)在军队荣立三等功,并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在莞连续工作满3年,购买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的。
第三类:投资纳税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在莞连续工作满3年,购买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一)投资累计达300万元以上(以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依据),并无违法经营行为;
(二)申请前连续3个纳税年度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达15万元以上的。
五、全年皆受理入户申请,每月公布一次拟入户名单 (王芳 叶小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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