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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04月16日 星期一

重庆长寿区民政局召开新闻通气会 知错认错开始改错

管办分离 民政局与公墓经营脱钩 职能到位 管理部门严查非法公墓

■本报记者 李国 ■本报实习生 周松
《工人日报》(2011年04月16日 002版)

今天上午,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召开新闻通气会,会上感谢《工人日报》舆论监督,表示区民政局将立即纠正错误做法,脱离与桃园公墓的联办关系。将全力整治非法公墓,严肃查处公益性公墓向经营性公墓转变的行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殡葬管理各项方针政策。

与桃园公墓彻底脱钩

在今天上午的新闻通气会上,长寿区民政局局长唐远志说,两天来,《工人日报》对长寿区公墓管理中出现的一些错误和不足作了连续报道。报道客观公正,感谢媒体对长寿区民政局的舆论监督。报道反映的区民政局参与公墓联办,桃园公墓缺乏相关合法手续等,起到了很好的监督作用。经民政局党组研究,决定从4月14日起,区民政局与桃园公墓彻底脱钩,不再联办。并按民政部“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要求,将兴建公墓主体单位依法变更为长寿区殡仪馆。当天,便已完成主体变更的相关手续。

这次新闻通气会还明确了一件事:长寿区民政局过去收取的管理费,将如数移交给桃园公墓新的经营主体——长寿区殡仪馆,专项用于殡葬设施建设和殡葬改革宣传。

对于报道中提到的桃园公墓手续不全一事,长寿区民政局副局长曾涛表示,公墓在1994年已征用土地26.3亩,并得到规划部门许可,但却没有办理相关国土手续,没有取得土地使用证。目前,此证正在办理之中,按照管办分离的要求,相应的土地证将变更给区殡仪馆。桃园公墓的工商营业执照,已按工商部门要求,正依法办理中。区民政局将督促区殡仪馆加快工作节奏,抓紧完善桃园公墓土地使用证和工商营业执照,规范其管理行为。

严查公益性公墓转为经营性公墓

通气会上,记者提出渡舟镇小山公墓目前卖出近万个墓位,最高售价2万多元,公益性公墓早已变味,向经营性公墓转变。这是区民政局管理缺位的表现。

对此,曾涛回答说,公益性公墓向经营性公墓转变肯定是错误的,国家不允许公益性公墓对外经营,只能埋葬附近村民。公益性公墓向经营性公墓的转变,与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相抵触。区民政局将立即在全区范围内,严查公益性公墓的违法违规行为,把国家对公益性公墓的要求和约束落到实处。

对于某开发公司非法占用农民耕地建设公墓一事。唐远志告诉记者,该公司修公墓并没有得到任何部门审批,属于非法私自修建,民政局事先也不知情。经民政局现场了解情况后得知,该公司纯属为了农业开发打算迁墓,尽管一个墓都还没修建,相关部门必须立即严肃处罚,并且做好复耕复农工作。

称400天盖不了公章因为怕担责

对于重庆归园公墓400天盖不了公章的说法,长寿区民政局表示,这个公章很重要,肯定不能随便乱盖。

曾涛坦承,眼下,重庆归园公墓处于长寿区民政局管辖范围内,是获得规划、民政等各种批准文件最多的一座经营性公墓。7年来,归园公墓累计办了二三十个政府批文,究竟有多少,目前还没有详细数字。但是,归园公墓目前的征地手续还没有办完。

据了解,一年多以前,长寿区规划局通知归园公墓可以办理征地手续,要企业填写“重庆市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此表由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监制,当归园公墓拿着填好的申请表找区民政局盖公章时,被区民政局拒绝。

昨天,记者看见,该表第一页上写着:“建设项目名称,重庆归园项目;建设项目用地单位,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对此,归园公墓负责人陈建权说,他们是区民政局下面的建设项目用地单位,只需要在长寿区民政局盖上公章,经区政府批准,再拿到区国土局处,就可以办理征地手续。但是,就是这样一个公章,盖了一年多也没有盖上,一年多来,区民政局以种种理由推诿……

就此,唐远志告诉记者,表上写的“建设项目用地单位”使人联想,如果区民政局在上面盖了公章,又会掉入参与经济实体的怪圈,受指责。

对此说法,今天下午,记者来到长寿区国土局,找到规划耕保科科长沈泽贵。记者向沈转述了区民政局的说法后,沈泽贵回答说:谁立项,建设用地单位挂在谁的名下,谁是建设用地项目的主管,谁就应当加盖公章。显然,区民政局是归园公墓的主管上级,当然应该在上面盖上公章。

(本报重庆4月1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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