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区总建立“工字号”创业评价体系
《工人日报》(2011年04月15日 002版)
本报讯(记者马学礼)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总工会下发《“工字号”创业带动就业工程评价考核办法》,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对开展3年以来的此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考核,并借此予以规范。
该《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分创业带头人、创业小企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支持和创业指导老师考评5个方面。考核总分为150分,其中,完成自治区总工会下达目标任务得120分,30分为超额完成任务的奖励性加分。自治区总工会将按照“以奖代补”的原则对完成2008年~2011年“工字号”创业带动就业工程目标任务的市总工会给予奖励或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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