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满意 企业满意 党政满意
商丘:工资协商一企一策
《工人日报》(2011年04月14日 002版)
本报讯(记者余嘉熙 通讯员赵杰 武怡晗)近日,经过反复讨论与协商,位于产业园区的安琪酵母有限公司行政方代表与职工方代表达成一致意见:2011年,职工工资随企业效益增幅同步增长,最低不低于8%,力争超过15%,加班工资标准随职工工资增幅同步增长。
作为全市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的一个缩影,今年河南省商丘市总工会把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和产业集聚区作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突破口,要求各级工会推行一企一策,督促建会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实现工资集体协商覆盖率达到90%以上的目标。
“因企制宜,一企一策,使得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商丘市总工会主席刘沛介绍说,各级工会组织在具体工作中实现了“三满意”:一是确保职工满意,即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待遇提高、生活条件改善,解决拖欠工资、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实现企业满意,通过工资集体协商,改革企业内部收入分配制度,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基本形成“劳资双赢、共谋发展”的良好局面;三是力争党政满意,通过工资集体协商,有效化解劳动纠纷,维护好职工的正当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目前,商丘市单独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的企事业单位已有609家;签订区域性工资集体协议177份,覆盖企业1442家;签订行业性工资集体协议10份,覆盖企业156家。已签订协议的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一般在15%左右,最高达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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