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5·19”为“中国旅游日”
《工人日报》(2011年04月13日 005版)
本报讯 国家旅游局在4月12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旅游日”的批复》(国函[2011]42号),自2011年起,每年5月19日为“中国旅游日”。国家旅游局副局长祝善忠在发布会上表示,“中国旅游日”的设立,标志着我国旅游业正迈入一个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需求的新时代。
5月19日是《徐霞客游记》的开篇日,祝善忠说,将5月19日确定为“中国旅游日”,在文化内涵上与旅游联系密切。近年来,“徐霞客旅游带”节点城市组建了“中国旅游霞客联盟”,在5月19日开展各种纪念活动。
据悉,今年首个“中国旅游日”活动正在筹备中,下一步国家旅游局和全国旅游行业将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要求认真做好后续系列工作。广泛征集“中国旅游日”标志、口号,启动面向公众的宣传;部署开展首个“中国旅游日”活动,研究制定促进“中国旅游日”活动常规化发展的措施。(张东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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